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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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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地铁运管办),是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三届一四二次常务会议纪要及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深编[2005]11号)《关于成立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的通知》设立的委托执法单位,2005年8月17日正式挂牌成立。同时也是深圳市地铁集团的运营管理机构。

一、工作职责

1.依据《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接受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委托进行行政执法,对危害地铁运营安全、妨害运营服务或者扰乱运营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2.负责深圳地铁车站安保、安检队伍管理和地铁车站内保、反恐、维稳等综合治理工作。
3.履行深圳市人民政府和地铁集团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组织机构

运管办目前下设15部门。其中,4个职能部门为综合部、党群部、人力资源部、合约法律部;12个业务部门为管控部、安保部、安保区管理中心(筹)、列车安防大队(筹)和一、二、三、五、七、九、十一号线,枢纽执法大队。

三、人员编制

现有执法队员479人。其中,党员121人,占25%;本科以上学历248人,占52%;复转军人91人,占19%。管理安保安检队伍9958人(保安员4031人,安检员4063人,列车安全员1469人,安保区巡查员395人)。

地铁运管办全员通过市法制办举办的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取得市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上岗,全员具备行政执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