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站枢纽物业服务中心设立充电宝设备项目(三次)比选公告
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比选方式对北站枢纽物业服务中心设立充电宝设备项目选取运营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内容: 设立充电宝设备项目。
2、项目范围:北站枢纽东西广场6个点位(每个点位的卡槽不超过48个)。
A.报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B.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只允许一家报价。
[注]: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比选)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
(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包括公司资信和项目报价(详见第五部分)。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上午 10: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圳市龙华区深圳北站西广场北站枢纽物业服务中心办公楼4楼401综合管理部。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A. 我司将安排报价人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
B. 踏勘时间:2022 年 5月 16日(北京时间)
C. 踏勘集合地点:深圳北站东广场一楼客服中心
D. 踏勘联系人:谢工 电话:0755-23130003
E. 审核原则:价格竞争法(价格最高)(详见第三部分)
A. 取得比选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 2 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价处理。
C. 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我司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我司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比选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龙华区深圳北站西广场北站枢纽物业服务中心办公楼4楼401综合管理部
邮编:518000
电话:0755-23130003
联系人:谢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