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坪山区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9号线一期工程(新和站、坪山中心站、燕子岭站)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向公众征询意见,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三)申请事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2055.42㎡,迁移城市树木65株(含行道树17株),砍伐城市树木4株(含行道树2株)。
(四)项目位置:坪山街道新和路与龙坪路交汇处、坪山街道兰竹西路与坪山大道交汇处、龙田街道金牛西路与丹锦路交叉口东处。
(五)种植地点:石井街道田心社区金田路与宁水路交叉路口西北侧DPK-016-1地块。
二、申请理由
经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批准,深圳市坪山区城市轨道交通19号线一期工程(新和站、坪山中心站、燕子岭站)项目因基坑开挖、施工场地布置用地、交通疏解、管线改迁等需临时占用城市绿地2055.42㎡,迁移城市树木65株(含行道树17株),砍伐城市树木4株(含行道树2株),不涉及古树名木。
三、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
联系人:盘竞 电话:13247357815
(二)电子邮箱反馈:
451981061@qq.com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