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6号线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时间 :2017年12月25日

      为了让沿线及关心本工程的公众充分了解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6号线工程的建设,同时为了市政府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能够及时充分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在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下,现就16号线工程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一)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6号线工程

(二)概要:城市轨道交通16号线工程属于我市地铁第四期工程。线路连接大运新城、龙岗中心城、坪山站及坪山中心城区等地区,主要承担集约土地利用、支撑城市空间结构、缓解交通压力等功能,实现龙岗中心城与坪山中心城区之间的快速联系。同时促进龙岗区区域同城化发展,改变坪山区无轨道交通的现状,实施深圳市东部发展战略,实现其未来城市第三极的发展目标。依据《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7~2022)》,16号线起于大运站,沿黄阁路、龙平西路、龙平东路、深汕路、站前路、规划昌盛路、东纵路、金田路和兰田路等道路敷设,到达设计终点田心站。正线全长约29.2km,设车站24座,全部采用地下敷设方式。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组首先通过基础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公示意见征集、会议座谈以及专家咨询等方式,对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调查分析,识别项目存在的风险点和社会风险因素。其次,采用多种方法判断风险因素的风险程度。最后,针对各项风险因素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策略,明确风险防范、化解的目标,提出落实措施的责任主体、协助单位等具体工作内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公示期限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根据本工程的社会稳定环境影响特点,公众主要指项目周边企业单位及个人。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您所在位置与本项目的关系;②本项目的建设可能对您造成的影响;③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④对本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四)信息发布的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

四、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

联系人:饶工  联系电话:0755-82769699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承担机构

承担单位: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恒泰中心D座(100161)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10-88336878  E - mail:ucdjy237@163.com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日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1086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