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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员工生活服务社项目招商公告

时间:2024年01月15日

圳地铁员工生活服务社项目公告

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对深圳地铁员工生活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商,采用综合评估确定合作单位。

一、项目基础信息

1.项目名称:深圳地铁员工生活服务社项目

2.招商方式:公开招商

3.招商方法:综合评估法

4.项目控制价:1)消费群体为地铁集团内部员工(持餐卡),利润分配管理费率不得低于5%,上架货品优惠率不得低于12%;2)消费群体为地铁集团外部人员,利润分配管理费率不得低于5%,上架货品无优惠率。在合同期内招商人可根据各场段实际情况增减地铁集团外部人员消费的业态中标方需服从招商人对地铁集团外部人员消费的业态需求。

5.服务期限:该项目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届满前为确保商业的连续经营,响应人可提请续签,应在合作期届满前6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满足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积极完成配合日常管理工作要求、原招商合同通过公开招商签订,并接受我司续签方案条件可以续签。续签期限不得超过2年,且只能续签一次。

6.项目地点:地铁大厦、深云车辆段、侨城东车辆段、横岗车辆段等17处营业点,在合同期内招商人可根据具体需求增减营业点数量,中标方需服从招商人增减营业点的需求。

二、响应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响应人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不含港澳台地区)。

2. 响应人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食品、水果、饮料、日用杂货、日用百货等相关的内容描述。

3. 响应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并能提供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发票。

4. 依法纳税、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无任何形式的法律诉讼及其他经济纠纷。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同一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响应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在招商投标活动或合同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记录正处在我市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期、警示的或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或被招商人列入招商人不良诚信行为名录的响应人且正在处罚期的将不被接受。

3)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失信行为的响应人将不被接受。

响应人领取招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我司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获取招商文件,响应人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如报名人不为企业法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领取人身份证及领取人联系方式,以上资料电子版发送至85995756@qq.com,经审核通过后获取招商文件(咨询电话:13510192183)。

取招商文件起止时间:2024115日至2024年1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四、截标时间、地点:

所有密封包装的纸质响应文件应于202412610:00(北京时间)之前顺丰快递深圳市福田区白石路侨城东车辆段公寓楼三317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取得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甲方作出书面说明,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甲方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3)参加谈判(如有)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4)甲方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5)甲方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比选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目报价招商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查询:

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公共服务中心

邮箱:85995756@qq.com

报名联系人:洪工,13510192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