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公告

招商信息
潜在信息

车站商铺乡村振兴产品专馆场地租赁项目招商公告

时间:2023年08月14日

深圳地铁车站商铺乡村振兴产品专馆场地租赁项目公开招商,现接受报名咨询,欢迎各界有实力有经验的优质企业报名参加!项目具体情况如下,或参见深圳阳光租赁平台:https://rent.szexgrp.com/page/projectDetail/projectDetail.html?contentId=1904870

项目编号

ZX002303564

项目名称

车站商铺乡村振兴产品专馆场地租赁项目

起始日期

2023年08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3年08月29日 17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1、7号线 华强北S07-HQB-5-02:其他
  2、11号线 宝安S11-BA-2-01:未租
  3、1号线 前海湾S01-QHW-2-01:其他
  4、6号线 凤凰城S06-FHC-1-01:未租
  5、11号线 后海S11-HH-8-02:未租
  6、10号线 华南城S10-HNC-3-01:未租
  7、10号线 凉帽山S10-LMS-2-01:未租
  8、8号线 盐田港西 S08-YTGX-3-01:未租
  9、10号线 木古S10-MG-2-01:未租
  10、7号线 西丽S07-XL-2-01:其他

地址

1、7号线 华强北S07-HQB-5-02: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1019号
  2、11号线 宝安S11-BA-2-01: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裕安一路
  3、1号线 前海湾S01-QHW-2-01:深圳市南山区地铁5号线前海湾站车控室
  4、6号线 凤凰城S06-FHC-1-01: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X259(光明大道)
  5、11号线 后海S11-HH-8-02: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6、10号线 华南城S10-HNC-3-01: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平新北路133号
  7、10号线 凉帽山S10-LMS-2-01: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昌盛街2号
  8、8号线 盐田港西 S08-YTGX-3-01: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38号
  9、10号线 木古S10-MG-2-01: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平新北路6号
  10、7号线 西丽S07-XL-2-01:留仙大道2002号

面积/数量

1、7号线 华强北S07-HQB-5-02:32.120平方米
  2、11号线 宝安S11-BA-2-01:22.730平方米
  3、1号线 前海湾S01-QHW-2-01:33.940平方米
  4、6号线 凤凰城S06-FHC-1-01:20.440平方米
  5、11号线 后海S11-HH-8-02:39.710平方米
  6、10号线 华南城S10-HNC-3-01:39.300平方米
  7、10号线 凉帽山S10-LMS-2-01:18.970平方米
  8、8号线 盐田港西 S08-YTGX-3-01:27.560平方米
  9、10号线 木古S10-MG-2-01:45.250平方米
  10、7号线 西丽S07-XL-2-01:23.430平方米

权属情况

1、7号线 华强北S07-HQB-5-02:有权属说明
  2、11号线 宝安S11-BA-2-01:有权属说明
  3、1号线 前海湾S01-QHW-2-01:有权属说明
  4、6号线 凤凰城S06-FHC-1-01:有权属说明
  5、11号线 后海S11-HH-8-02:有权属说明
  6、10号线 华南城S10-HNC-3-01:有权属说明
  7、10号线 凉帽山S10-LMS-2-01:有权属说明
  8、8号线 盐田港西 S08-YTGX-3-01:有权属说明
  9、10号线 木古S10-MG-2-01:有权属说明
  10、7号线 西丽S07-XL-2-01: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1、7号线 华强北S07-HQB-5-02:其他
  2、11号线 宝安S11-BA-2-01:其他
  3、1号线 前海湾S01-QHW-2-01:其他
  4、6号线 凤凰城S06-FHC-1-01:其他
  5、11号线 后海S11-HH-8-02:其他
  6、10号线 华南城S10-HNC-3-01:其他
  7、10号线 凉帽山S10-LMS-2-01:其他
  8、8号线 盐田港西 S08-YTGX-3-01:其他
  9、10号线 木古S10-MG-2-01:其他
  10、7号线 西丽S07-XL-2-01:其他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2

免租期

(免租期不超过2个月,由承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决策审核同意后执行)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6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82元/平方米/月

租金的递增

租赁期内租金无递增

租金支付方式

季付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资产用途限定

其他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物业管理费

35元/㎡/月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采用综合评审方式进行招商,综合得分最高者推荐为中选单位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符合条件的响应人,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不低于响应价格与响应人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调整招租方案重新组织招租

报名须知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深圳市对口帮扶地区的县一级乡村振兴政府单位推荐函或产品采购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3、依法经营,依法纳税,无违法失信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法人报名;
  5、响应人在近一年内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具体包括各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有合同关系但合同履约评价为D级(不合格)的,视作不符合资质条件。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核原件);
  2、企业与其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委托授权人诚信信息、工商信息、信用信息查询单(含企业经营范围、处罚信息、违法信息等)。
  注意:信用信息以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其中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等;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及经营品牌;
  6、场地现状承诺函;
  7、深圳市对口帮扶地区的县一级乡村振兴政府单位推荐函或产品采购合同(核原件);
  8、招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29日 17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80000

收款信息

请联系业务人员索取收款账号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深圳市地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出租方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4楼

业务咨询人员1

翁先生

业务咨询电话1

23882932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4楼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出租方: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对该物业进行考察,意向承租方缴纳保证金后,视为已对该物业做了充分考察,并对物业的现状和瑕疵均有充分的了解。
  3、承租方对该物业的用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不得受到周边社区、单位反对。
  4、承租方应加强消防设施建设、消防手续报批及消防安全工作,加强装修管理和生产安全管理,承担安全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的,与出租方无关,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5、本项目物业没有房地产证,出租方拥有本项目物业经营权。本项目物业未办产权手续,承租方需完成本项目物业消防手续,并承担全部改造成本费用(包括不限于设备设施、安装费用、停业损失、环评、办理相关许可证等费用);承租方如需对该项目电力增容、加装空调、排油烟及排污系统升级改造等方案需经地铁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如涉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还需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同意。请各意向承租方注意前述情况,办妥报名手续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前述情况已知悉且无异议。
  6、本项目物业按现状交付,出租方不保证项目图纸等资料的完整性,不保证出租区域内的原遗留设施的可用性及安全性。若意向承租方最终获得承租权,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现场的装修拆除、垃圾清运等工作,且不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费用。
  7、承租方不得有或曾有任何与拟实际使用本项目物业不符的意图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与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任何联系(向原承租方了解本项目物业使用情况的除外)、拟与其他意向承租方串通、拟整体转租(含委托、变相转租等)或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给其他意向承租方(含其关联人、关联单位)的任何意图或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8、租金按季度支付。
  9、装修期需承租方来函申请,时长以实际审批为准,不超过2个月,装修期期间免交租金,但需缴纳水电、管理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