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招租公告信息表 | ||||||||
序号 | 招租物业名称/地址 | 物业概况 | 招租场地(个) | 招租底价 (元/个/月) | 租赁期限(年) | 保证金(元) | 承租条件 | 其他 |
1 | 深圳地铁16号线车站自动售货机摆放场地 | 沿线车站站厅自动售货机摆放场地(除大运枢纽站) | 23个(最终租赁场地数量以现场交付为准) | 392元/个/月 (租金构成包括固定租金或总营业额的10%,二者取其高,租金不包含电费) | 3年 | 50,000 |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相关业态自动售货机运营管理经验(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自动售货机项目运营管理经验(需提供资料:已生效执行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具备任意单体项目一年及以上自动售货机运营管理经验(需提供资料:单体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期限计算日期截至2022年5月31日); 3、具备30个及以上自动售货机运营管理经验(需提供资料 :2019年至今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设备数量累计30个及以上); 4、具备相关零售行业的经营许可证; 5、愿意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全部投资及政府相关的一切审批手续; 6、于政府管理部门无行政处罚记录及严重违法记录; 7、近三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且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8、依法纳税、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无未决诉讼;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无任何形式的法律诉讼、仲裁及其他经济纠纷; 9、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 1、本项目招租业态为除生鲜冷冻食品及现场制售食品外的零售行业。 2、中选人需对项目整体承租。因市政府相关部门、地铁建设、地铁运营等要求,本项目租赁场地的位置或数量可能发生改变,除上述原因外,未经招租人同意中选人不得变更本项目租赁场地位置或数量。 3、租赁期内含2个月安装免租期,每期租金构成为,当期固定租金或总营业额的10%,二者取其高。电费单独计收,租金无递增。 4、设备产品设备不可以利用机身、电子显示屏张贴、发布除自身企业品牌、标签、服务以外的任何形式商业广告。 5、中选人须确保设备与地铁开通同步运营。 |
上述信息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即自2022年4月25日起至5月17日止;请意向承租人于公告截止日前,向我司报名并提交下列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经营经验证明材料,加盖公章;③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加盖公章;⑤经营方案,加盖公章(包含经营范围、相关行业经营许可证明、拟投放设备说明、设备测试报告等);⑥我司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地址: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4楼; 联系电话:0755-82527964 高小姐、0755-23882576 王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