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6号线光明片区车站商铺现在招商,现已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平台发布招租信息公告,欢迎各界优质商户报名参加!
以下内容源自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告信息,最新更新内容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信息为准:
深圳地铁6号线光明片区车站商铺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www.sotcbb.com/index.html#/projectInformationDetails?id=32488&columnId=100
项目编号 | GY04202100962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7-31层 | |
挂牌起始时间 | 2021年10月21日 | |
挂牌期满时间 | 2021年11月03日(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概括 | 物业位于深圳地铁6号线凤凰城、光明大街、光明、科学公园、楼村、红花山、合水口、薯田埔地铁车站商铺,共8个商铺,共123.82平方米。有权属证明文件。 商铺位置行政区域车站商铺编号商铺面积凤凰城光明S06-FHC-01-0219.53 光明大街光明S06-GMDJ-02-0117.20 光明光明S06-GM-04-0121.76 科学公园光明S06-KXGY-01-0114.60 楼村光明S06-LC-01-0113.70 红花山光明S06-HHS-03-019.83 合水口光明S06-HSK-03-0113.00 薯田埔光明S06-STP-03-0114.20
|
计算租金面积 | 123.82㎡ | |
出租用途 | 商业 | |
出租期限 | 5年(含装修免租期) | |
免租期限 | 3个月 | |
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 245元/㎡/月(第4租赁年起,租金逐年递增5%) |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否 |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挂牌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备近2年完税记录并每年实缴(退)税额达2千元或以上; 3.于政府管理部门无行政处罚记录及严重违法记录; 4.意向承租方及其分(子)公司、关联公司依法纳税、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无未决诉讼; 5.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无任何形式的法律诉讼、仲裁及其他经济纠纷; 6.愿意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全部投资及政府相关的一切审批手续; 7.近2年内,意向承租方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且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相关行业安全事故; 8.企业或其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意向承租方不得参与本项目,以项目报名截止时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等) 9.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 |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完整报告;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2-8承诺书; 9.近2年完税证明; 10.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履约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必须按时签署租赁合同并完成消防报批及验收手续。 2.其他履约条件详见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租赁合同版本。 3.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须在深圳联交所通过网络竞价确定最终承租方并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内,或者“物业招租成交公示”截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且签订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的公司名称须与上报联交所的资料一致,否则即视承租方违约。 4.租金缴纳方式为季度。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在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资料及1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文件(原件)后,可向联交所查阅、摘抄本项目租赁合同版本(不得复印、拍照)。意向承租方认可全部租赁合同版本后须在本次挂牌期间向联交所缴纳响应保证金10万元。未按期交款的,视为未报名,按期交款的,视为完全同意租赁合同版本的全部内容。 2.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对该物业进行考察,意向承租方缴纳保证金后,视为已对该物业做了充分考察,并对物业的现状和瑕疵均有充分的了解。 3、承租方对该物业的用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不得受到周边社区、单位反对。 4、承租方应加强消防设施建设、消防手续报批及消防安全工作,加强装修管理和生产安全管理,承担安全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的,与出租方无关,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5、本项目物业没有房地产证,出租方拥有本项目物业经营权。本项目物业未办产权手续,承租方需完成本项目物业消防手续,并承担全部改造成本费用(包括不限于设备设施、安装费用、停业损失、办理相关许可证等费用);承租方如需对该项目电力增容、加装空调、排油烟及排污系统升级改造等方案需经地铁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如涉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还需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同意。请各意向承租方注意前述情况,办妥报名手续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前述情况已知悉且无异议。 6、本项目物业按现状交付,出租方不保证项目图纸等资料的完整性,不保证出租区域内的原遗留设施的可用性及安全性。若意向承租方最终获得承租权,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现场的装修拆除、垃圾清运等工作,且不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费用。 7、承租方不得有或曾有任何与拟实际使用本项目物业不符的意图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与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任何联系(向原承租方了解本项目物业使用情况的除外)、拟与其他意向承租方串通、拟整体转租(含委托、变相转租等)或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给其他意向承租方(含其关联人、关联单位)的任何意图或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8、租金按季度支付。 9、给予承租方3个月装修期,装修期期间免交租金,但需缴纳水、电、管理费等费用。 10.其他条款见留存在联交所的租赁合同版本,办妥报名手续的意向承租方可复印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署前对租赁合同版本中不影响各方权利义务的内容作适当的调整。 | |
报名登记时间 | 挂牌期满前 | |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 10万元 | |
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账户 | 户 名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 | |
开户账号 | 632505928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电话 | 侯小姐:0755-83690743 赖先生:0755-836907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