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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5号线南延段赤湾至桂湾车站商铺场地租赁项目招商公告

时间:2021年06月09日

深圳地铁5号线南延段(赤湾至桂湾)车站商铺场地租赁项目,欢迎各界有实力有经验的优质企业报名参加!现接受报名咨询,具体介绍如下:

一、5号线南延段(赤湾至桂湾)车站商铺项目基本情况:

5号线南延段车站南起赤湾站、北至前海湾站南端,本次招商项目共7个独立项目,商铺分别位于桂湾站(1间)、前湾站(1间)、前湾公园站(1间)、妈湾站(1间)、铁路公园站(1间)、荔湾站(1间),赤湾站(1间)

以上七个车站商铺租赁项目分别单独承租,业态不限,意向承租方可同时参与多个车站商铺租赁项目投标报名所有项目不提供给排水,禁止现场制作食品,经营品类不得违反地铁运营相关管理及安全规定

二、项目车站商铺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商铺编号

招商面积

1

赤湾站

S05-CW-2-01

15.84㎡

2

荔湾站

S05-LW-1-01

18.67 ㎡

3

铁路公园站

S05-TLGY-3-01

5.50 ㎡

4

妈湾站

S05-MW-1-01

13.37 ㎡

5

前湾公园站

S05-QWGY-4-01

27.05㎡

6

前湾站

S05-QW-2-01

26.60㎡

7

桂湾站

S05-GW-3-01

14.10㎡

出租用途

不限

出租期限

5年(含装修期)

装修期

3个月

递增率

第4年开始逐年递增3%

特别事项说明

1、出租方: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对该物业进行考察,意向承租方缴纳保证金后,视为已对该物业做了充分考察,并对物业的现状和瑕疵均有充分的了解。

3、承租方对该物业的用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不得受到周边社区、单位反对。

4、承租方应加强消防设施建设、消防手续报批及消防安全工作,加强装修管理和生产安全管理,承担安全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的,与出租方无关,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5、本物业没有房地产证,出租方拥有本物业经营权。本物业未办产权手续,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请各意向承租方注意前述情况,办妥报名手续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前述情况已知悉且无异议。

6、承租方不得有或曾有任何与拟实际使用本物业不符的意图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与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任何联系(向原承租方了解本物业使用情况的除外)、拟与其他意向承租方串通、拟整体转租(含委托、变相转租等)或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给其他意向承租方(含其关联人、关联单位)的任何意图或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7、租金按季度支付。

8、以上拟招商商铺未有正式竣工图纸,商铺面积以5号线南延报验收图纸终稿数据为依据,租赁实际面积以现场丈量为准。

三、资质条件(适用七个商铺租赁项目)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拥有自身注册品牌商标,并有自门店(限于中国地区);

3、具备近2年税记录并每年实缴(退)税额达2千元或以上

4、于政府管理部门无行政处罚记录失信行为记录及严重违法记录;

5、响应人及其分(子)公司、关联公司依法纳税、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无未决诉讼;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关联单位等无任何形式的法律诉讼及其他经济纠纷;

6、愿意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全部投资及政府相关的一切审批手续;

7、近2年内,响应人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且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相关行业安全事故;

8、配合招商人和招商代理机构对其资质和运营项目进行审查;

9、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四、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手续时,须注明标段,分别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适用七个商铺租赁项目):

1、营业执照副本(核原件)及现拥有零售直营门店的营业执照副本;自身注册品牌商标证明文件;

2、工商信息信用信息查询单(含企业经营范围、处罚信息、违法信息等);

信用信息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等)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及经营品牌

6、近两年的国地税完税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7招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响应保证金

报名人须交纳响应保证金。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69日至2021623

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1楼

先生(0755-23882932)、黄小姐(0755-23992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