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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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2号线车站商铺场地租赁项目招商公告

时间:2020年05月22日

深圳地铁2号线车站商铺场地租赁项目,欢迎各界有实力有经验的优质企业报名参加!现接受报名咨询,具体介绍如下:

一、2号线车站商铺租赁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商铺共3间商铺,面积共48。商铺分别位于2号线红树湾、侨香、香梅北。本项目整体承租,业态不限。本项目不提供给排水,禁止现场制作食品。

二、项目车站商铺具体如下:

线路

总面积

商铺及面积

2号线车站商铺(3间)

48.01

红树湾S02-HSW-2-01:25.61㎡;侨香S02-QX-3-01:11.71㎡;

香梅北S02-XMB-4-01:10.69 ㎡  

出租用途

不限业态

出租期限

3年(不含装修期)

装修期

3个月

特别事项说明

1、出租方: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对该物业进行考察,意向承租方缴纳保证金后,视为已对该物业做了充分考察,并对物业的现状和瑕疵均有充分的了解。

3、承租方对该物业的用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不得受到周边社区、单位反对。

4、承租方应加强消防设施建设、消防手续报批及消防安全工作,加强装修管理和生产安全管理,承担安全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的,与出租方无关,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5、本物业没有房地产证,出租方拥有本物业经营权。本物业未办产权手续,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请各意向承租方注意前述情况,办妥报名手续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前述情况已知悉且无异议。

6、承租方不得有或曾有任何与拟实际使用本物业不符的意图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与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任何联系(向原承租方了解本物业使用情况的除外)、拟与其他意向承租方串通、拟整体转租(含委托、变相转租等)或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给其他意向承租方(含其关联人、关联单位)的任何意图或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7、租金按季度支付。





三、资质条件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备连锁经营体系,现拥有5家或以上连锁零售直营门店(不限于中国地区)

3、具备近两年纳税记录;

4、于政府管理部门无行政处罚记录及严重违法记录;

5、响应人及其分(子)公司、关联公司依法纳税、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无未决诉讼;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关联单位等无任何形式的法律诉讼及其他经济纠纷;

6、愿意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全部投资及政府相关的一切审批手续;

7、近2年内,响应人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且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相关行业安全事故;

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四、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手续时,须注明标段,分别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核原件)及现拥有5家或以上连锁零售直营门店的营业执照副本;

2、工商信息查询单(含企业经营范围、处罚信息、违法信息等);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及经营品牌;

6、近两年的国地税完税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7、招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响应保证金

报名人须缴纳响应保证金。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6月5日

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1楼

翁先生(23882932)、黄小姐(23992746)、谭先生(23992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