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说明
1.出租方: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物业位于深圳东站东广场F1层进站口对面及西广场F1层电扶梯旁;
3.租赁面积:(建筑面积)60平方米;
4.挂牌起始时间:2020年1月2日;
5.挂牌期满时间:2020年1月15日;
6. 招商业态:行李寄存(由于枢纽位置的特殊性需要有人管理的设备);
7.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2年(不含装修期),第二年不递增,装修期:1个月(原租户也享有装修期,必须更新新设备);
8.响应保证金:1.2万元;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挂牌期满前;
9.保证金账户
帐号:7559 0492 4410 813 168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收款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0.注意事项:单独报价,价高者得。不允许联合承租,未经业主同意不允许转租。
二、交易方式的确定
1.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含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竞价,价高者得,如出现报价相同的,采用抽签的形式确定排名先后。
2.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如没有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按租金底价90%的价格重新组织招租工作。
3.优先承租权:按联交所的操作方式,原租户场外行权。
(1)如出现多于1家(含1家)新意向承租方报名,原租户不放弃优先承租权则可以场外行权,即原租户在挂牌期满前报名并缴纳响应保证金,不需要递交竞价文件,在出租方评选出最高报价后,原租户可以以竞价的最高报价承租并立即做出承诺。
(2)如出现只有原租户报名无新意向承租方报名的情况,则与原租户采取协议租赁的方式。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备行李寄存相关经营管理资格;
3、响应人及其分(子)公司、关联公司依法纳税、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无未决诉讼;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分公司无任何形式的法律诉讼及其他经济纠纷;
4、愿意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全部投资及政府相关的一切审批手续;
5、近3年内,响应人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且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相关行业安全事故;
6、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四、意向承租方需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1、营业执照副本(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含企业经营范围、处罚信息、违法信息等);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具备行李寄存相关经营管理资格;
7、租赁意向书。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五、报名日期、地点
2020年1月2日起至2020年1月15日(不含节假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2:30—16:30(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地铁大厦21楼;
联系人:张工0755-82769949。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