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3号线【辅助行业C标】商铺场地租赁项目,欢迎各界有实力有经验的优质企业报名参加!现接受报名咨询,具体介绍如下:
一、3号线【辅助行业C标】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共有5间商铺,面积共计79.34㎡。分别位于:购物公园、少年宫、大芬、龙城、永湖。本项目整体承租,业态为辅助行业。本项目不提供给排水,禁止现场制作食品。
二、项目车站商铺具体如下:
线路 |
总面积 |
商铺及面积 |
|
3号线【辅助行业C标】 |
79.34㎡ |
购物公园S03-GWGY-X-01:5.00㎡、少年宫S03-SNG-B-01:5.00㎡ 大芬S03-DF-3-01:14.09㎡、龙城S03-LCGC-2-01:14.09㎡、 永湖03-YH-3-01:41.16 |
|
出租用途 |
辅助行业 |
||
出租期限 |
3年(不含装修期) |
||
装修期 |
3个月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对该物业进行考察,意向承租方缴纳保证金后,视为已对该物业做了充分考察,并对物业的现状和瑕疵均有充分的了解。 2、承租方对该物业的用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不得受到周边社区、单位反对。 3、承租方应加强消防设施建设、消防手续报批及消防安全工作,加强装修管理和生产安全管理,承担安全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的,与出租方无关,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4、本物业没有房地产证,出租方拥有本物业经营权。本物业未办产权手续,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请各意向承租方注意前述情况,办妥报名手续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前述情况已知悉且无异议。 5、承租方不得有或曾有任何与拟实际使用本物业不符的意图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与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任何联系(向原承租方了解本物业使用情况的除外)、拟与其他意向承租方串通、拟整体转租(含委托、变相转租等)或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给其他意向承租方(含其关联人、关联单位)的任何意图或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6、租金按季度支付。 |
||
三、资质条件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备连锁经营体系,要求拥有不少于10家连锁直营门店(不限于中国地区),不能经营便利店行业;
3、具备近两年纳税记录;
4、于政府管理部门无行政处罚记录及严重违法记录;
5、响应人及其分(子)公司、关联公司依法纳税、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无未决诉讼;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关联单位等无任何形式的法律诉讼及其他经济纠纷;
6、愿意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全部投资及政府相关的一切审批手续;
7、近3年内,响应人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且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相关行业安全事故;
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四、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手续时,须注明标段,分别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核原件)及现拥有10家或以上连锁零售直营门店的营业执照副本;
2、工商信息查询单(含企业经营范围、处罚信息、违法信息等);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核原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7、近两年的国地税完税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8、招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响应保证金
报名人须交纳响应保证金。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23日
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1楼
翁先生(23882932)、黄小姐(23992746)、杨先生(23992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