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公告

招商信息
潜在信息

惠州铁湖书院租赁项目招商公告

时间:2019年02月21日

一、项目说明

1.铁湖书院18、19栋住宅整体招租;

2.出租方: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物业位于惠州市惠阳县铁湖北路西七巷铁湖书院,该小区为住宅;

4.租赁面积:

序号

房号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原租户是否有优先承租权

1

18栋

147.71㎡

215.45㎡

2

19栋

182.40㎡

215.45㎡

合计

330.11㎡

430.9㎡

 

5.挂牌起始时间:2019年2月20日;

6.挂牌期满时间:2019年3月5日;

7.出租用途:住宅;

8.租赁期限:2年(无免租期);

9.响应保证金:2500元/栋,合计共5000元,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挂牌期满前;

10.保证金账户

户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地铁大厦支行

开户账号:755904924410401

11.注意事项:投标人对铁湖书院2栋住宅进行整体报价,价高者得。不允许联合承租,未经业主同意不允许转租。

二、交易方式的确定

1.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含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竞价,价高者得,如出现报价相同的,采用抽签的形式确定排名先后。

2.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3.优先承租权:按联交所的操作方式,原租户场外行权。

(1)如出现多于1家(含1家)新意向承租方报名,原租户不放弃优先承租权则可以场外行权,即原租户在挂牌期满前报名并缴纳响应保证金,不需要递交竞价文件,在出租方评选出最高报价后,原租户可以以竞价的最高报价承租并立即做出承诺。

(2)如出现只有原租户报名无新意向承租方报名的情况,则与原租户采取协议租赁的方式。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依法纳税、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无任何形式的法律诉讼及其他经济纠纷。(需响应人提供承诺书)

3.愿意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全部投资及办理政府相关的一切审批手续。(需响应人提供承诺书)

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意向承租方需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1.承租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核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核原件);

3.承租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核原件);

4.租赁意向书。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五、报名日期、地点

2019年2月20日起至2019年3月5日(不含节假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2:30—16:30(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地铁大厦21楼;

联系人:李先生0755-23992850。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