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深圳地铁1、2、8、11号线内部宣传品(2021年)采购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乙方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客一分公司辖内办公区域、1、2、11号线、2号线三期、8号线一期各车站、车辆段及停车场所需的2021年内部宣传品。
客一分公司辖内办公区域、1、2、11号线、2号线三期、8号线一期各车站、车辆段及停车场所需的2021年内部宣传品,包括:宣传栏、板报及横幅等零星宣传品的排版设计、制作、配送、安装及维护等工作。
本项目合同期限: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采用“1+1年”模式,合同期满前进行履约评价,履约优秀并经我司同意后可按原合同单价及条款续签1年合同。
A. 报价人必须是国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B. 报价人具有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活动策划、视觉设计等营销宣传服务同类业绩合同,提供至少一份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万元的合同。
C.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及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报价。
[注]: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或合同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记录正处在我市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期、警示的或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或被甲方列入甲方不良诚信行为名录的报价人且正在处罚期的将不被接受。
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
深铁运营客运一分公司经营管理部(深圳市南山区塘朗地铁车辆段辅楼8楼809室)。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2021年4月20日至4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21年5月10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铁运营客运一分公司经营管理部(深圳市南山区塘朗地铁车辆段辅楼8楼809室)。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最低价法。
A. 取得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甲方作出书面说明,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甲方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 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甲方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甲方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铁运营客运一分公司经营管理部
电话:88966517、88966571
联系人:李工、方工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