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采购人)名称深圳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2020年训练鞋采购项目选取供应商或承包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向的供应商或承包商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主要事项如下:
A.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鞋类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 投标人必须具备至少1份合同金额达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鞋类销售项目业绩证明(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人企业属一般纳税人,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C. 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D. 投标人不被接受的情形:
①与深圳地铁自2017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的;
②正与深圳地铁进行诉讼、仲裁的;
③在招投标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注 1]:投标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 2]:投标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印件,原件备查;
领取投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如报名人不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020年10月30日至 11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20年 11月1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407室)。
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A. 取得比选文件的投标人,如不递交响应文件,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投标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投标或招标活动。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 中标候选人被业主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业主不承担投标人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比选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投标或宣布比选程序无效。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作解释。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407)
传 真:0755-88961960 邮 编:518040
电 话:0755-88960773 联系人: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