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0号线工程
项目编号:2015-440300-81-01-102205
是否重大项目: 否
招标项目名称: 2020年深圳地铁新线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2015-440300-81-01-102205005
工程类型:货物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0年05月01日09: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1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1日17: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6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获取
备注:无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周先生、祝先生
办公电话:0755-88961955、88961298
招标代理:深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袁瑶
办公电话:18664960800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2015-440300-81-01-102205005001
标段名称:2020年深圳地铁新线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1日18:00时
工程地址:深圳市
招标部分估价:8399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联合体要求:无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逐轮票决
本次招标内容:本项目一标两包。招标范围为2020年深圳地铁新开6条线路安检设备采购,划分为两个标包,其中10号线、2号线三期、8号线一期工程设为A包,包含95套安检设备及64个防爆球;6号线一期、6号线二期、3号线南延工程工程设为B包,包含72套安检设备、56个防爆球以及相应的安检网络设备和管理平台。除供货外,还包含安检设备的运送、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等相关服务工作。 本项目A、B包必须兼投,不可兼中,共确定2个中标人,分线路签订合同。详细描述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X光机、台式液体检测仪、便携式炸药探测器的制造商资格,并提供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三)投标人自2015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安检设备销售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