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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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地铁新线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时间:2020年04月30日

项目名称: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0号线工程

项目编号:2015-440300-81-01-102205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2020年深圳地铁新线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2015-440300-81-01-102205005

工程类型:货物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0050109: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200521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00511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00516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获取

备注:无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周先生、祝先生

办公电话:0755-8896195588961298

招标代理:深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袁瑶

办公电话:18664960800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2015-440300-81-01-102205005001

标段名称:2020年深圳地铁新线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052118:00

工程地址:深圳市

招标部分估价:8399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联合体要求:无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逐轮票决

本次招标内容:本项目一标两包。招标范围为2020年深圳地铁新开6条线路安检设备采购,划分为两个标包,其中10号线、2号线三期、8号线一期工程设为A包,包含95套安检设备及64个防爆球;6号线一期、6号线二期、3号线南延工程工程设为B包,包含72套安检设备、56个防爆球以及相应的安检网络设备和管理平台。除供货外,还包含安检设备的运送、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等相关服务工作。 本项目AB包必须兼投,不可兼中,共确定2个中标人,分线路签订合同。详细描述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X光机、台式液体检测仪、便携式炸药探测器的制造商资格,并提供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三)投标人自2015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安检设备销售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