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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中心2项列车专用油脂耗材零星采购项目(第2包)询价公告

时间:2019年12月06日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车辆中心2项列车专用油脂耗材零星采购项目(第2包)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采购车辆中心2项列车专用油脂耗材零星采购项目(第2包)(见第四部分技术规格书)及质保等相关服务,共1个项目包。

1.2项目范围

车辆中心2项列车专用油脂耗材零星采购项目(第2包)主要采购轮缘润滑脂

1.3项目预算价:¥94.77万元

1.4预计供货、结束时间

供货开始时间:2020年1月30日前(根据业主供货通知)

供货完成时间:2020年12月30日前

供货周期:90天(日历天)

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6中选原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

1.7报价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报价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并应提供国家税务机关有效的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如一般纳税人资格《税务通知书》或《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3. 第2包报价人必须持有上海誉湾实业有限公司、福斯润滑油(中国)有限公司、Lubcon润滑油亚太公司其中之一出具的销售授权证明(注:相关授权必须在有效期内,以上原生产厂家不需出具证明);
  4.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报价,单一项目包母、子公司只接受一家投标报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投标报价。

 [注]:1、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1.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或与深圳地铁自2014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或正与深圳地铁进行诉讼、仲裁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1.8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9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车辆中心(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检修库408室)。

1.10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9年126日至12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11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9年1224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车辆中心(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检修库408室)。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12报价保证金

报价人进行报价时,需提交一份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汇款时应写明项目名称:车辆中心2项列车专用油脂耗材零星采购项目(第2包)。报价保证金的形式、返还、没收规定详见第二部分报价须知第14项。

1.13其他注意事项

  1. 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2.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3. 如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被业主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4.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5.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4本项目联系方式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检修库408室    邮编:518000

电话:0755-88960876               联系人:周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