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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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1年废油、废旧日光灯管、危险品容器等处理项目

时间:2018年06月12日

招标公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委托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招标方式对深圳地铁2018~2021年废油、废旧日光灯管、危险品容器等处理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2018~2021年废油、废旧日光灯管、危险品容器等处理项目

2、公告时间: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 25日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内容:完成2018~2021年废油、废旧日光灯管、危险品容器处理项目招标文件的需求。

6、项目控制价上限:168.75万元。

7、预计开始日期:2018年10月1日、结束日期:2021年12月31日

8、项目地点:深圳地铁各车辆段(包括竹子林、前海、蛇口、横岗、塘朗、深云、松岗、侨城东等)。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具有省级环境保护厅核发的危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废物类别涵盖:HW06、HW08、HW29、HW49。

(三)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涵盖:危废物运输。

(四)通过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的认证。

(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只允许一家公司参与报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报价。

(六)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或与深圳地铁自2012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的或正与深圳地铁进行诉讼、仲裁的,其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注:(1)投标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2)近三年(2015年5月31日至2018年4月30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1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如报名人不为企业法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本次招标活动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交易平台进行。投标人应当遵守该交易平台的相关交易服务规定。

12、领取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18年6月12日9:00时 至 2018年6月25日17:00时。

13、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

14、截标时间、地点: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7月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开标室安排情况详见大厅指示屏),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温馨提示:投标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

 

 

招标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红树林路        

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601

电话:0755-88960178

传真:0755-88960129

电话:83510732、15989869920

传真:0755-82197995

邮编:518040

邮编:518000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人:万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