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地铁科技大厦数字宣传内容制作及相关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招标公告公布资质要求的公司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地铁科技大厦项目数字宣传内容制作及相关设备采购安装
二、招标内容
地铁科技大厦项目数字宣传内容制作、相关硬件设备采购安装及技术支持服务。整体分两个部分,包括项目影视厅内项目影视宣传片制作及复合式影音设备相关硬件采购、安装及调试;项目电子楼书制作及相关硬件采购、安装及调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影厅影视宣传片制作及立式触摸屏互动操作程序(最终以实际要求为准):墙幕及地幕互动项目影视宣传片(包括三维动画+素材+实拍)、触摸台互动程序开发制作、复合式影音设备相关硬件采购、安装及调试;
1.墙幕影视宣传片:
(1)创作要求:创意及视角须新颖独特、打破常规,结合高科技感,突出项目亮点,展现高端超甲级写字楼的调性及形象;
(2)技术要求:主要运用三维加素材以及模拟、实拍技术。其中,模拟、实拍内容不少于1分钟(包括实拍场景及实拍人物抠像,其中人物模特不少于3个外籍或混血模特);
(3)成片时长:约6分钟的影视宣传片(分辨率3600*900);
(4)制作内容要求:区域规划价值、项目价值及深圳地铁地产品牌价值表现内容;
(5)广告表现剪辑:根据甲方要求,剪辑3条1分钟以内短片用于项目广告推广;
2.地幕影视互动片:
(1)创作要求:结合墙幕项目宣传影视片内容展现项目价值及优势,墙幕地幕融为一体,产生强大的震撼感及互动体验感;
(2)技术要求:主要运用三维加素材技术,高清效果;
(3)成片时长:约6分钟的地幕素模互动宣传片(分辨率2500*900);
(4)互动制作内容:配合项目宣传影视片的内容,相互呼应在素模投影进行交互式展示,要求实现项目影视片内容融合一起,配合展示项目价值内容;
3.立式触摸屏互动操作程序:
(1)创作要求:强调互动感及高科技感操作体验,以及对项目卖点价值的集中互动式展现;
(2)制作内容:开发一套合理且顺畅的触控操作程序,除可以基本开关墙幕及地幕整体影视片之外,还需分别展示项目6个独特卖点的互动APP程序;
(二)项目电子楼书制作(最终以实际要求为准):从业务角度思考,制作一套用于租赁业务的电子楼书同时开发一套合理且顺畅的同步触控操作程序,具体如下:
1.制作内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作一套可以配合现在租赁工作且详细展现项目具体数据信息的电子楼书内容(虚拟项目漫游程序)、相关硬件采购、安装及调试;
2.创作要求:Ipad需同步一体式显示触摸屏,可以配合租赁业务为客户详细展示项目的具体信息及数据,强调互动感及高科技感操作体验;
(三)整体展示效果:使客户在了解项目的同时,为其提供高端商务感、极强科技感且身临其境的“互动式”观感体验及视觉冲击力。具体要求如下:
1.影厅内,以“三折墙幕+素模地幕+立式触摸台”的形式进行“交互式”的投影展示,通过立式触摸台进行互动操作,使墙面画面与地面影片融为一体,实现较强的数字化互动体验感和视觉冲击力。
2.影厅外,洽谈区Ipad同步一体式触摸屏操作,配合租赁业务以“电子楼书”的形式详细展示项目具体数据信息,实现较强的数字化互动体验感(共采用1台65寸一体式触摸屏及5台Ipad,其中1台Ipad同步一体式触摸屏);
(四)数字化展示空间设计:根据地铁科技大厦26楼租赁展示中心设计平面图的空间布置,进行数字化展示安排即项目数字化宣传片和电子楼书的制作,及相关硬件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平面图-详见附件4)。
三、工期要求:
本项目整体数字宣传内容制作及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完成时限为:60个日历日(以合同签订后次日为第一天)。
四、招标控制价格
本次招标总体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25万元(含本数,包干价),包含本项目制作方案要求的所有数字宣传内容制作、相关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后期维护,以及现场可能发生的需向总包及其他专业分包单位缴交的配合费等一切费用在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备注:含税价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2012年1月1日至今,全国具有不少于3个商业综合体(须含写字楼)或写字楼项目影视片操作经验,其中,至少1个总体规模5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综合体(须含写字楼)或写字楼项目的影视片操作经验。
(三)2012年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起止时间
自2016年7月21日至2016年7月27日止,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七、投标报名地点:
地铁大厦21-3会议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1楼。
八、投标报名所需材料:
(一)承诺书签字盖章(按照附件版本);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理人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五)本公告要求的资质条件的相关案例和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或政府文件、媒体报道、业主方证明,并加盖公章;
(六)如报名人为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报名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除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报名联系人
联系人:陶小姐
联系电话:23882553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承 诺 书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贵公司正在进行地铁科技大厦项目数字宣传内容制作及相关设备采购安装的招标,我们研究了该招标公告中的所有规定,拟进行投标报名。在此,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完全符合招标公告中的所有报名条件,请给予参加投标。
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并完全接受贵司对我司业绩证明材料等报名资料的最终审核结果。如经审核我公司不符合招标公告条件,贵公司有权随时终止我公司的投标(或中标)资格,记录我公司的不良行为,并由我公司赔偿由此给贵公司造成的损失。
投标人(盖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二○一 年 月 日
注:每个投标申请人都必须在投标报名时填报本承诺书,否则视为不满足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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