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2016年度运营生产备品备件公开询价采购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采购深圳地铁2016年度运营生产备品备件等509项物资及质保等相关服务,共分13个项目包。
2016年度运营生产所需地铁1、2、3、5号线备品备件一批。
预计2017年2月28日完成供货。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采用单包最低价法
A.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B.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或与深圳地铁自2010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的或正与深圳地铁进行诉讼、仲裁的,其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C.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只允许一家公司参与报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投标。
[注]:1、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物资中心(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314室)。
2016年 6 月 13 日至 6 月17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6年6 月28 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物资中心(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314)。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A. 第3、4、8、10、11、12包需提交5万元年度报价保证金,提交年度报价保证金的供应商可同时参与多个项目包报价,无需重复提交报价保证金。除以上项目包外,其余项目包无需提交报价保证金。
B. 未申请退还年度报价保证金的供应商,可参与2016年12月31日前我司所有挂网备品备件采购项目报价(公开招标项目或项目另行要求的除外),无需重复提交年度报价保证金。
C. 已在2016年年度备件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中提交报价保证金的供应商,无需再交纳。
汇款时应写明:2016年备品备件年度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的形式、返还、没收规定详见第二部分报价须知第17项。
A. 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 如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被业主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总部运营综合楼B栋314室物资中心
传真:0755-88960558 邮 编:518040
电话:0755-88961224 联系人:王先生
0755-88960308 联系人:廖小姐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
20 16 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