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采用询价方式对深圳地铁2016年车站导向标识整改项目选取承包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本项目内容包括对深圳地铁3号线车站(共计30个)原有个性化导向标识进行整改、更换,并完善车站部分缺失导向标识及提供质保等相关服务。
(1)出入口区域:出入口编号、首末班车时刻表、禁止类标识、临时突发性标识(如大修停运施工)等。
(2)站厅区域:出入口信息、购票指引、当班员工信息栏、票务政策、乘车指引、消防设备标识、应急告示、客流大站优化客运组织的相关标志、2016年客服提升专项工作标识等。
(3)站台区域:安全乘车、线网图、紧停按钮、早晚高峰标识、客流大站优化客运组织的相关标志等。
工期90 天(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施工时间的特殊要求:如有要求需要在运营结束后(凌晨00:30-05:30)施工。
A.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B. 报价人应具有标识牌或广告牌或数码产品制作的同类项目经验,并提供2013年7月至2015年7月期间,单份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的标识牌或广告牌或数码产品制作项目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
C.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集团)只允许一家报价;
[注]: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报价被暂停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合格承包商除外)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2016年3 月 14 日至 3 月 18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包括资信技术卷(A卷)和价格卷(B卷)。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6年3 月28 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最低价法
A. 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价处理。
C. 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客运三分公司站务三部
传真:0755-88960129、28809232
邮编:518040
电话:0755-88960178、28809388、28809280
联系人:赵工、杨工 、郭工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
2016年3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