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2015年3号线37列B型电客车架修第一批专项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采购深圳地铁3号线37列B型电客车架修专项维修用电压传感器、联轴节止推环、齿轮箱吊杆橡胶关节等 305项物资及质保等相关服务。
2015年深圳地铁3号线37列B型电客车架修所需电压传感器、联轴节止推环、齿轮箱吊杆橡胶关节等专项备件一批。
预计2016年6月30日完成供货。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报价文件:单个项目包整包比价,在满足商务技术要求的情况下,业主与报价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以谈判后最终报价最低中选为原则。
A.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B.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或与深圳地铁自2010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的或正与深圳地铁进行诉讼、仲裁的,其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C.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只允许一家公司参与报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投标。
D. 除生产商及系统商外, 第1包报价须提供ABB(中国)有限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第12包报价须提供辉门(中国)有限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第18包报价须提供依利好(广州)开关元件有限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第20包报价须提供沙尔特宝电气有限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第26包报价须提供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注]:1、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领取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物资中心(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314室)。
2015 年11 月 11 日至 11 月 17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5年11 月25 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物资中心(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314)。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报价人进行报价时,需提交一份报价保证金,每包需交纳保证金如下。汇款时应写明项目名称:2015年3号线37列B型电客车架修第一批专项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第X包。报价保证金的形式、返还、没收规定详见第二部分报价须知第17项。
1、第19、21、30包报价需缴纳1万元报价保证金;
2、第1、2、3、4、6、7、11、14、16、20、22、23、28、29报价需缴纳2万元报价保证金;
3、其余项目包不需要缴纳报价保证金。
(深圳地铁建设期合同设备系统供应商、原备件生产厂家不需提供报价保证金)。
A. 取得采购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 如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被业主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采购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总部运营综合楼B栋314物资中心采购管理部
传真:0755-88960558 邮 编:518040
电话:0755-88961074 联系人:张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