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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物业蛇口西车辆段空气采样主机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15年07月17日

    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深圳地铁物业蛇口西车辆段空气采样主机设备采购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10台FMST四管型探测主机IF4采购及相关服务,详见询价文件。

1.2预计供货时间

    供货期30天(日历天)。

1.3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

1.4中选原则: 采用最低价法

1.5报价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注]:1、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1.6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7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1203室)。

1.8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后5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9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5723日当天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密封送至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12-1A会议室)。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10其他注意事项

A 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 如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被业主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1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合约法律部

传真:0755-23992933                邮编:518040  

  电话:0755-23992970                联系人:肖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