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深圳地铁运营总部2015年办公用器具采购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采购深圳地铁运营总部2015年办公用器具等31项物资及质保等相关服务。
1.2项目范围
深圳地铁运营总部2015年办公用器具一批。
1.3预计供货、结束时间
预计2015年7月15日完成供货。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中选原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
1.6报价人资质要求
A.报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深圳市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B.投标人必须提供地税局和国税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上述资质要求均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询价人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C.具有2012年以来单份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上的办公用器具采购类项目业绩;
D.在深圳地铁项目中没有不良记录;
E.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集团)只允许一家报价。
[注]:1、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1.7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8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
1.9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 5 年 3 月 27 日至 4 月 3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10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 5年 4 月13 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
1.11报价保证金(如有)
报价人进行报价时,需提交一份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元整(¥10000.00元)。汇款时应写明项目名称:深圳地铁运营总部2015年办公用器具采购项目。报价保证金的形式、返还、没收规定详见第二部分报价须知第17项。
1.12其他注意事项
A.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如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被业主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3本项目联系方式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总部运营综合楼B栋517
传真:0755-88960808 邮编:518040
电话:0755-88960178 88960402 联系人: 赵先生、杨小姐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