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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存储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14年12月05日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存储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采购存储、光纤交换机及相关服务,数量和规格详见询价文件。

1.2项目范围

见询价文件。

1.3中选原则

确定中标人原则:以最低价法确定中选供应商。如报价相同,将采取抽签方式决定。

1.4报价人资质要求

A.必须是在深圳市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B.必须具有原厂商或原厂商认证的增值分销商、总代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C.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只允许一家公司参与报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投标;

D.在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注]:1、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1.5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6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1401室)。

1.7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后5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8答疑

报价人对询价文件的疑问在2014年1216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2014年1219日前,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领取询价文件的每一报价人。

1.9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41229 日下午15:00 时(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14-2会议室)。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10报价响应承诺

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的,视为已完全理解和接受询价文件的所有要求,并能做出实质性响应承诺。

1.11其他注意事项

A.若本项目有效报价人不足三家时,本次询价失败。

B.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C.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D.如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被业主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E.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F.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2本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1401室

电话:0755-82769935      传真:82769610       邮编:518026     

联系人:彭先生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12 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