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2014年运营总部生产公开询价仪器仪表采购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2014年运营生产公开询价仪器仪表物资及质保等相关服务。
2014年运营生产所需红外线温度计、饮酒测试仪等仪器仪表一批,共20项,分2个项目包。
预计2014年10月30日前完成供货。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
1.6报价人资质要求
A.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企业;
B.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或与我司五年内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的或正与我司进行诉讼、仲裁的,其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C.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单一项目包母、子公司(集团)只接受一家投标报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投标报价。
[注]:1、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物资中心(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314)。
2014年6月6日至6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4年6月26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物资中心(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314)。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A. 取得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 如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被业主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采购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总部运营综合楼B栋314物资中心
传真:0755-88960558 邮编:518040
庄先生,电话:0755-88960530 电子邮箱地址:00794@szmcob.com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