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A.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企业;
B.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只允许一家公司参与报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投标。
[注]:1、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物资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314)。
2014年02月13日至02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4年02月27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物资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314)。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11其他注意事项
A. 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 如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被业主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2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物资部
传真:0755-88960558 邮编:518040
电话:0755-88960308 联系人:兰先生
电子邮箱地址:lanliang@shenzhenmc.com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14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