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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物业设备委外维修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0年07月15日

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物业设备委外维修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对以下业主车辆场及车站物业设备进行巡视检测及故障维修,主要内容有(包括但不限于):

(1)装饰装修:墙体、墙面、瓷砖破损、空鼓;天花修补;玻璃门/玻璃隔断/外墙玻璃;门锁、门变形、破损;钢立柱、屋面防水;保安亭、升降伸缩栏杆、滑动玻璃门等;

(2)给排水:排水泵、水阀及软管、洗手池/拖把池配件及软管、地漏等,上下水疏通情况,水管油漆/紧固、太阳能热水器、生活给水加压设备等;

(3)通风空调:风机、多联空调、分体空调等设备检查、过滤网、管道、保温棉、阀门、风口等;

(4)低压配电:办公用房照明线路、灯具及开关;办公用房插座线路及插座本体,办公楼层配电箱;路灯等。

5)对上述巡视检测的各系统进行故障维修。

如超出清单维修范围则采用“维修工时费+更换配件费”的模式进行支付费用,其中“维修工时费”按报价文件中“巡查检测费”进行换算,“更换配件费”由业主提供或由承包商按京东商城价格进行采购,较大型故障则另行约定。

1.2项目范围

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物业设备委外维修项目范围:

1、车辆场包括:

1)综合楼(地面建筑共12层,设负一层停车场)建筑面积为13102m²;

2)维修车间(2层,下设负一层水泵房及消防水池)建筑面积3105 m²,戊类库房;

3)材料库建筑面积563.28 m²,戊类库房;

4)停车库建筑面积19550.5 m²,戊类厂房;

5)保养库建筑面积9427.1 m²,戊类厂房。

2、车站包括:

全线共有31个站台,每个站台设有雨棚、广告灯箱等设备设施。

1.3项目预算及项目工期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34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期的二年。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中选原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

1.6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投标人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或装饰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投标人具有2017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期间至少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0万元的相关业绩,报价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技术服务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集团)只允许一家投标。

(五)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或与地铁集团自2017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或正与地铁集团进行诉讼、仲裁的;在招投标、询价活动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1:投标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1.7领取询价文件方式

疫情期间我司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获取询件文件,报价人将营业执照副本电子扫描件、领取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及领取人联系方式,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电子扫描件发送至517779846@qq.com(邮件主题注明:报名领取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物业设备委外维修项目询价文件),经审核通过后获取询价文件(联系人:谢工,咨询电话:0755-36861509、13760429511)。

1.8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20 7   16  日至2020 7   27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9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20  8  10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城社区人民路东21号电车大厦九楼)。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10报价保证金

报价人进行报价时,需提交一份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汇款时应写明项目名称: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物业设备委外维修项目。报价保证金的形式、返还、没收规定详见第二部分报价须知第13项。

1.11其他注意事项

                  A.            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            如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被业主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2本项目联系方式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城社区人民路东21号电车大厦

传真:0755-36861558                邮编:518000  

电话:0755-36861509/13760429511    联系人:全工、谢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