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深圳地铁5号线二期站台门玻璃表面缺陷整改项目属《运营生产经营采购管理办法》第10.6条第3项“必须保证原来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地铁5号线二期站台门玻璃表面缺陷整改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51万元 |
采购项目描述: 本次采购深圳地铁5号线二期站台门玻璃表面缺陷整改项目,对5号线二期站台门玻璃表面存在缺陷的51扇玻璃门实施更换。 |
拟定供应商名单: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保持站台门的整洁美观,须确保更换的玻璃原有站台门玻璃形状外观、技术参数保持一致;更换玻璃后的门体须与原有门体开关门机械结构一致、门体固定方式与原结构一致,确保设备功能完好。根据《运营生产经营采购管理办法》第10.6条第3项“必须保证原来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委托原站台门厂家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0年7月6日起至2020年7月10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树林路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 传真:0755-88960178 邮编:518040 电话:0755- 88960178、0755-88960129 联系人:李先生、印先生 |
备注: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