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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物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设备采购安装及工程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8年12月07日

 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就地铁物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设备采购安装及工程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标段1:地铁物业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采购及安装合同

              标段2:地铁物业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及管理协议

五、项目主要内容:(1)车辆段板块、枢纽板块除松岗车辆段等的8个经营项目共18个区域,需建设供集团内部及相关人员免费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

(2)保障房板块、商品房板块除朗麓家园等的6个经营项目共12个区域,需与设备供应商合作建设供住户付费使用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

六、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经营范围应涉及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及充/换电设备生产、运营、销售、安装、研发、维护。

(2)近三年独立承接过2个电动车(电动汽车或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工程项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七、投标人须知

1. 凡符合上述要求并有意向者,必须携带(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5)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6)近三年独立承接过电动车(电动汽车或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工程项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到本公告指定时间地点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手续,招标人将向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人发放招标文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2. 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 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递交投标文件,应在不晚于投标截止日期前2日向招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否则,招标人将拒绝该投标人参加招标人今后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4. 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 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或未通过招标人履约评价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八、其他说明:若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九、投标申请和发放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5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8:00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白石路深圳地铁侨城东车辆段综合楼521室

联系人:卢小姐

电话:0755-23993544              Email:690618723@qq.com

 

 

                              招标人: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