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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物业罗湖交通层空气处理机维修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18年09月21日

一、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就地铁物业罗湖交通层空气处理机维修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名称:地铁物业罗湖交通层空气处理机维修项目

合同编号:WY-LH-FW364/2018,工期:40天内

三、项目主要内容:空气处理机的维修改造

五、招标方式:公开询价

六、资格审查方式:报名审查

七、定标原则:最低价法(比不含税总价),若最低报价相同,则抽签决定。

八、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营业范围应具有环保设备生产及维修或空气净化设备生产及维修相关。

3、投标人须具提供冷进口轴承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商或服务商相关证书,或其提供的销售证明。

4、深圳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或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

九、投标人须知

1.凡符合上述要求并有意向者,必须携带(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5)深圳市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复印件(盖公章),到本公告指定时间地点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手续,招标人将向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人发放询价文件。

2. 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 取得询价文件的投标人,如不递交投标文件,应在不晚于投标截止日期前3日向招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否则招标人将拒绝该投标人参加招标人今后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4.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或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自2015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或正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进行诉讼、仲裁的;或自2015年以来在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 凡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4.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或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自2015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或正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进行诉讼、仲裁的;或自2015年以来在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十、其他说明:若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询价人将重新组织询价;

十一、领取询价文件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及发放询价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5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白石路侨城东车辆段综合楼五楼521室   

联系方式:高工              联系电话:0755-23882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