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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大厦21、23、24层空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6年07月07日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就地铁大厦21、23、24层空调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地铁大厦21、23、24层空调改造工程

二、合同编号:WY-DS-SG140/2016

三、工期:不超过60日历天                           

四、项目主要内容:地铁大厦21、23、24层空调改造等。

五、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资质要求:国内注册的空调设备生产商及其销售商、空调设备生产商授权一年(含)以上的区域代理商(经销商);2.品牌要求:格力、美的、海尔、LG、松下、日立、大金。

六、投标人须知

1. 凡符合上述要求并有意向者,必须携带(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5)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此外,销售商还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销售商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商签署的本项目投标唯一专项授权书原件;区域代理商(经销商)还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区域代理商(经销商)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商签署的本项目投标唯一专项授权书原件(包含空调设备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等的授权)。一个生产商的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到本公告指定时间地点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手续,招标人将向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人发放招标文件。

2. 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 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递交投标文件,应在不晚于投标截止日期前2日向招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否则,招标人将拒绝该投标人参加招标人今后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4. 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 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或未通过招标人履约评价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七、其他说明:若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八、投标申请和发放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

发放招标文件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下午14:00-18:00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1205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5-23992585      传  真:23992573   Email:2758157168@ qq.com

                       

 

                                招标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