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采用询价方式对2015年6S标识维护 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项目主要对深圳市地铁3号线沿线各站、工班设备房、横岗综合楼及维修楼的6S标识进行材料供货、制作、安装及清撤、质检验收、售后质保等相关服务
(1)设备房区域:安全警示、安全责任牌及安全操作规程等。
(2)办公区域:门牌、座位牌及楼层指引牌等。
(3)公共区域:安全乘车、紧停按钮、早晚高峰标识等。
A.正常供货周期为:承包商接到业主通知之日起10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但全部货物的供货及安装应当在2015年12月1日之前完成。
B.在业主需要紧急供货的情况下,承包商应做好人员、设备安排,优先制作,全天24小时做好服务支持,确保按业主要求的供货时间完成。
1.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报价人应具有标识牌\广告牌\数码产品制作的同类项目经验,提供至少一份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
3.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报价人在最近三年内(2012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1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栋517室)。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合格供应商除外)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2015 年 9 月 25 日至 10 月 8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包括资信技术卷(A卷)和价格卷(B卷),详见第五部分。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5年10月 16 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栋517室)。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最低价法
A. 取得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 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客运三分公司安全技术部
传真:0755-88960129 、28809384
邮编:518040
电话:0755-8896 0178、28809332
联系人: 赵工、石工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
20 15 年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