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采用询价方式对深圳地铁客运三分公司培训基地路灯更新改造项目选取承包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工期40 天(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1.3报价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外地企业参加投标的需在深圳具有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分支机构;
2、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为止)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注]:1、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1.4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客运三分公司经营管理部(深圳市龙岗区横岗六约地铁三号线运营分公司综合楼1009室)。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合格供应商除外)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5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1.6报价文件的内容
1.7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5年 8 月 12 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客运三分公司经营管理部(深圳市龙岗区横岗六约地铁三号线运营分公司综合楼1009室)。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8现场踏勘
A.业主将安排报价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
B.踏勘时间:2015年8 月4 日10:00(北京时间)
C.踏勘集合地点:深圳市龙岗 区 横岗车辆 段 综合 楼 815 室
D. 踏勘联系人:曾工 电话:15920006646
A.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价处理。
C.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2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客运三分公司
传真:0755-28809242
邮编:518000
电话:0755-28809242 、0755-28809349
联系人:曾先生、王小姐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
2015 年 7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