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3号线高架段环网电缆整改项目选取承包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对深圳地铁3 号线高架段环网电缆重新制作电缆中间头,对电缆进行重新整理敷设,质保等相关服务。
深圳地铁3号线草主晒(草水区间)、草主水、草主芬、银主六、银主运I、II线环网电缆。质保服务,自本项目初步验收日期起1年内为质保期。
工期120天(日历天),预计11 月 1 日开工,2016年2 月28日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施工时间的特殊要求:本工程施工一般为每周3个作业点,每个作业点施工时间一般为当日1:10至4:30(24小时制,含请销点时间),具体施工时间以业主方发布的施工通告为准。
A. 报价人必须是在国内依法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
B. 报价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或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C. 必须具有地税局或国税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合格承包商除外)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2015年 6 月 23 日至 7 月1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包括资信技术卷(A卷)和价格卷(B卷)。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5 年 7 月 10 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A. 业主将安排报价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
B. 踏勘时间:2015年7 月3 日0:00(北京时间)
C. 踏勘集合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六约 段横岗车辆段维修工务楼520 室
D. 踏勘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3509611551
最低价法。
A. 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价处理。
C. 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F. 业主方将以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名义与承包商签订合同。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维修中心
传真:0755-88960129 、88960341
邮编:518040
电话:0755-88960178 、8896 0341
联系人:赵先生、魏先生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
2015 年 6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