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湾综合交通枢纽上盖项目
前期策划顾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前海湾综合交通枢纽上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业主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本项目的前期策划顾问工作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本招标公告公布资格要求的公司报名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前海桂湾片区航海路、桃园路、听海路、双界河围合地块。总用地面积为200094.32㎡,规划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278090㎡,其中可销售面积1203190㎡,包括办公749030㎡,酒店125960㎡,商务公寓130000㎡,商业198200㎡(另地下商业为52000㎡);不可销售面积74900㎡,包括但不限于口岸服务设施(含派出所)、公交场站、旅游巴士场站、社区健康中心等。
(三) 招标工作内容
1、发展研究报告:市场背景分析、项目条件分析。
2、开发策略报告:项目整体定位、开发运营策略、经济效益分析。
3、公司运营模式报告:公司运营模式、设定选择运营管理公司、合作单位的招标条件,编制引入运营管理公司及合作单位的工作计划。
4、项目首期启动策划方案:项目首期策略分析、项目首期营销推广方案、项目首期年度现金流测算、经济效益分析。
5、土地价值评估报告
6、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首期正式开工后六个月止。
(五) 招标控制价:顾问服务费用控制在300万元以内。
(六)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公司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4年,即成立时间不晚于2009年1月1日。
(2)具备房地产咨询、策划、代理等营业许可,具有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
(3)具备房产评估、土地评估等营业许可,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一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
自2008年1月1日以来,在深圳、广州、上海、香港四个城市范围内共完成或正在进行不少于三个轨道交通沿线上盖综合体(含商务公寓、办公、商业等三种业态以上)项目或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综合体项目顾问策划研究工作,累计服务建筑面积超过100万㎡;其中,不少于一个建筑面积20万㎡以上轨道交通沿线上盖房地产综合体项目或综合交通枢纽上盖房地产综合体项目顾问策划研究工作。
3、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工作年限不少于10年且至少成功主持策划过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50万㎡的房地产综合体项目。
(2)策划主管工作年限不少于8年且至少成功策划过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的房地产综合体项目。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3家,联合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作为投标人,各方均须满足上述第1条资质要求;
(2)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上述第2条业绩要求及第3条项目负责人要求;
(3)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盖章由牵头单位一家签署和盖章,将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
(4)参加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招标人本项目的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 发布招标公告暨投标报名起止时间
2013年10月14日09:00时至2013年10月21日11:00时止。
(八) 投标报名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1409室。
(九) 投标报名所需材料
1、承诺书签字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在附件1下载);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3、公司业绩材料复印件和项目负责人简历加盖公章(公司业绩材料须提供合同原件关键页复印件,并提供有关项目的业主方的联系人和电话);
4、如报名人为投标申请人的法人代表,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报名人不是法人代表,除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外,还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需携带联合体成员各方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在附件2下载)。
(1)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并授权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各投标文件;
(2)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职责;
(3)联合体协议应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共同签署并加盖各方公章。
6、投标联系人和电话。
(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丽璇、李建碧
联系电话:(0755)23882523 23882530
传真: (0755)23992574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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