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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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运营服务品牌营销推广年度策划项目

时间:2013年07月05日

询价公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询价方式对深圳地铁运营服务品牌营销推广年度策划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深圳地铁运营服务品牌年度营销推广策划,对运营服务品牌年度推广规划提供咨询服务,品牌的视觉管理,品牌架构完善与副品牌打造,开展整合营销传播活动策划及实施等。

1.2项目范围:为运营服务品牌年度营销推广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品牌服务咨询、推广活动策划、视觉设计出品(含平面类、FLASH制作类)、活动执行(含物料采购造价咨询、现场组织实施)等相关服务,不含媒体发布费用、活动宣传物料采购费用。

1.3预计开竣工时间和特点:

服务期365天(日历天)。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中选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1.6报价人资质要求

  1.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涉及营销策划、品牌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母、子公司(集团)只允许一家报价;
  2. 报价人应有专业的品牌咨询、视觉设计、广告策划服务等经验,并提供能覆盖三个年份(连续或不连续)的品牌服务合同,且至少一份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合同原件备查)
  3. 报价人应提供与资质二所述其中任何一份合同相对应的服务案例研究成果一份,内容应述及整合营销传播活动策划及设计出品案例。

 [注]: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1.7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合格供应商除外)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8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612)。

1.9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37 8  日至20137  12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10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37   22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612)。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11其他注意事项

A    取得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价处理。

C    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F    报价人须现场汇报技术提案,限时10分钟。

1.12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合约法律部、计划经营部

传真:0755-88960129 、88960579

邮编:518040

电话:88960178、8896806

联系人:赵先生、杨小姐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