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集团运营分公司2013年(LED灯具)招标公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 LED灯具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深圳地铁集团运营分公司2013年(LED灯具)招标项目
2、公告时间:2013 年4 月11 日至2013 年4 月18 日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5、招标内容: 地铁一期罗宝线9个车站运营所需LED灯具一批采购及现场安装
6、招标部分估价:¥450万元
7、工程地点: 一期罗宝线9个车站
8、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
9、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A、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涉及生产照明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母、子公司(集团)只接受一家投标,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投标;
B、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或IRIS认证;
C、投标人必须通过ISO14000认证;
D、投标人2010年以来必须具有LED系列灯具应用经验,提供2010年以来LED系列灯具单份合
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证明(合同内非LED灯具产品不作为业绩证明);
E、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或与我司五年内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的或正与我司进行诉讼、仲裁的,其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由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报名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联系方
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
10、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人证明书;
(3)、如报名经办人不是法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4)、ISO9001或IRIS认证证书;
(5)、ISO14000认证证书;
(6)、2010年以来LED系列灯具单份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证明;
(7)、上述资质条件均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招标人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次招标活动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交易平台进行。投标人应当遵守该中心的相关交易服务规定。
11、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13 年 4 月11 日9:00时至2013 年 4 月18日17:00时
12、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03号爱地大厦1411房.
招标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赵鑫云
联系电话:88960178
有关此项报名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招标代理公司: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03号爱地大厦1411房.
经 办 人:梁承唯
联系电话:1371527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