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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北站交通枢纽运营财产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3年04月09日

招标公告

招标人依据与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委托运营协议,就深圳北站交通枢纽投入运营的财产进行投保,险种为财产一切险和机器损坏险,招标人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保险人,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深圳北站交通枢纽运营财产保险项目

二、保险期限:二年

三、招标主要内容:深圳北站交通枢纽投入运营的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

四、资质要求:

1.在深圳市设有分公司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以201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2.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业绩要求:2009年至2011年,独立或作为主承保人承担过保险金额人民币30亿元以上的单个企业财产险承保项目。

4.全国性的保险公司在深圳设立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投标;如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上述要求的资质可提供总公司的资质。

 五、投标人须知

1.  凡符合上述要求并有意向者,请填写《投标申请人概况表》,加盖公章和传真或快递给招标人(电子文件同时发送到招标人Email地址),招标人将向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人发放标书。申请人须于招投标申请时间最后一个工作日,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201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总公司),2009年至2011年间投标人独立或作为主承保人承担过保险金额人民币30亿元以上的单个企业财产险承保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本公告指定地址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手续,招标人将审核上述资料并向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发放招标文件;

2.  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  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递交投标文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招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否则,招标人将拒绝该投标人参加招标人今后其它任何项目的投标;

4.  凡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六、其他说明:若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七、投标申请时间、地点:

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上午10:00-11:30  下午15:00-17:00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19楼北侧

联系方式:施小姐                        Email:2541944857@qq.com

联系电话:23992584                      传 真:23992573

                                    招标人: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下载:

投标申请人概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