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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图纸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2年12月20日

招标公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就档案图纸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招标事项如下:

1.招标内容:档案图纸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2.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在“深圳地铁网”(http://www.szmc.net)发布;

3.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2年12月21日至12月28日,每天上午 9:00-12:00、下午2:00-6:00到深圳市福田区地铁大厦1401室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影印件,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正本或副本)备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是授权代表来领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深圳市档案局颁布的档案中介服务资质,要求资质文件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4.提交报价时间、地点: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3年1月1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褔田区福中一路地铁1016号地铁大厦1401房)。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5.招标时间、地点:定于2013年1月1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褔田区福中一路地铁1016号地铁大厦)14-2会议室公开招标,届时请参加招标的授权代表出席。

6.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在2013年1月4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2013年1月14日前,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母、子公司(集团)只允许一家投标;

2)  投标人应具备深圳市档案局颁布的档案中介服务资质;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  在深圳市档案局档案中介服务资质管理中无不良记录。

5)  投标人提交报价文件时须提供以上相应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或影印件,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正本或副本)备查);

 

8.确定中标人原则:以最低价法确定中选供应商。如报价相同,将采取抽签方式决定。

9.招标响应承诺:供应商参与投标的,视为已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并能做出实质性响应承诺。

10.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11. 若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本次招标失败。

12. 取得招标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采购人作出书面说明,否则,采购人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采购人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采购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1401室

电话:0755-23992766     传真:82769610       邮编:518026     

联系人:张文娟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