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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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救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时间:2012年11月20日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询价方式对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救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为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甲方所有的救援机动车辆提供保险服务。

1.2项目范围/概况

   保险险种包括交强险、车损险保费、三者险、盗抢险保费、玻璃破碎险、座位险、发动机涉水险、不计免赔率特约险等

1.3保险期限

    一年.

1.4报价人资质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保险公司(或分子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涉及机动车辆保险;

(2)保险:在深圳市有营业网点;

(3)报价人深圳市分公司2012年1-6月份原保险保费收入在深圳地区排名前十名(具体以中国保监会深圳监管局网站上公布的统计数据为准);

(4)具有地税局和国税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5)在深圳地铁项目中没有不良记录

 [注]: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1.5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612)。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合格供应商除外)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营业执照及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6领取询价文件挂网及领取时间

1)       2012年1120日至11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7报价文件的内容

包括商务技术卷(A卷)和价格卷(B卷)。

1.8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2年125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612)。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9现场踏勘

    无

1.10谈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11审核原则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12其他注意事项

1)       取得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5日向业主做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2)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3)       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4)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13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合约法律部、办公室

传真:0755-88960129

邮编:518040      

电话:88960178、88960506

联系人:赵工、卢工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12年11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