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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年度吊车、叉车租赁项目

时间:2012年09月10日

2013-2014年度吊车、叉车租赁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我司拟以租赁服务的方式租赁吊车、叉车进行大件物资的装卸运输,欢迎国内有吊车、叉车等装卸运输能力的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内容:深圳地铁运营分公司四个车辆段(竹子林车辆段、蛇口车辆段、前海车辆段、塘朗车辆段)、二个停车场(后海停车场、上水径停车场)、地铁三条线(罗宝线、蛇口线、环中线)共八十个车站内及相互之间的大件货物搬运等相关服务(详见附件1:服务清单)。

    2、报价人资质要求

A.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范围涉及设备租赁、装卸搬运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母、子公司(集团)只允许一家报价;

B. 资格标准(资质、业绩)

近三年内(2010年至2012年)至少完成两个金额大于8万元的吊车、叉车租赁业绩,提交业务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注]: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3、领取报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612),联系人:赵鑫云、联系电话:88960178。领取报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4、领取报价文件时间

2012年8月29日至9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5、领取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人在领取报价文件前应向询价人缴纳报价保证金5000元,报价保证金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缴交,我公司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及现金支付,我公司财务在确认保证金收到后开具凭证。

开户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开户银行:深圳中行福田支行

银行帐号:747157946672         联系人:林瑞萍       联系电话:88960509

报价保证金在确定中选服务商,并办理好相关退款程序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退给报价人;中选的服务商在履行合同签定之后询价人通过银行将报价保证金退给中选人。

6、报价资料有效期

60个日历天,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

7、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2年9月20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612)(如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8、合同方式

本项目将签订单价合同,并按合同单价以实际作业的台班量进行结算。

9、合同期限

本项目的合同从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即签订2年合同)。

10、结算、付款方式

A.按合同单价以每次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结算。

B.开具费用总价百分之一百(100%)的人民币发票后,业主通过银行将费用转到服务商银行账户。

11、谈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2、报价审核方法:最低价法。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12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