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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地铁三期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合格供应商进行建库测评的公告

时间:2012年07月06日

各有关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

为满足地铁三期工程11、7、9号线建设对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等需求,我司拟在地铁二期预拌商品混凝土合格供应商库的基础上,对地铁三期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合格供应商进行建库测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参加地铁三期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合格供应商测评的,应具备以下条件,并递交《质量承诺书》,待测评合格后与我司签订《廉洁诚信协议书》。

(一)企业具有住建部“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贰级资质”;

(二)企业具有“2010-2011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资格(名单见深预选委〔2010〕2号文,按分区确定);

(三)未发生与所供混凝土质量有关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在深圳市建设信息网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自申请参加测评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五)拟报名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点位于福田、南山、罗湖(中部分区)和宝安片区(西部分区,不含光明片区)。

(六)拟报名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点离地铁工程施工现场的运距原则上不超过15公里。

二、报名及测评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一)报名时间

有意参加此次测评的单位可从2012年7月6日至7月1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到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1201室报名参加此次测评。报名单位授权代表须提交公司授权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明。

    (二)测评文件发售及测评书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地铁三期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合格供应商建库测评文件》于79日上午10时发售(只收印装等成本费)。

所有测评文件应于2012年7月19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1201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测评文件恕不接受。

三、测评方法

按《地铁三期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合格供应商测评文件》的规定进行。

符合申报条件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按照测评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和《质量承诺书》;我司组织施工、监理单位等(必要时邀请社会专家参加)对申报企业进行内业和现场测评。经测评合格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与我司签订《廉洁诚信协议书》后,进入深圳地铁三期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合格供应商库。

符合以上申报条件,在地铁二期工程建设期间供应了商品混凝土且无质量问题的原地铁二期预拌商品混凝土合格供应商(初步核定名单见附件,但近三年内是否无行贿犯罪记录待查),在递交《质量承诺书》和相关资料、并与我司签订《廉洁诚信协议书》后,可不再参加本次测评而直接申请进入深圳地铁三期工程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库。

四、其他说明

(一)相关企业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由我司到市人民检察院集中获取。

(二)考虑到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厂、站)变动大,本次申报和测评工作仅考虑即将开工的地铁7、9、11号线工程的预拌商品混凝土需求。属于龙岗、盐田、光明等片区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申报与测评工作,待地铁三期工程其他相关线路开工建设时另行组织。

(三)我司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地铁三期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合格供应商进行动态监管。一旦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违反地铁工程材料管理有关规定,将暂停或取消其供应资格。

(四)此公告在深圳市地铁集团外部网站(www.szmc.net)和深圳市水泥及制品协会网站(www.szjs.com.cn/xiehui/)上同时发布。

特此公告。

联系人:车刚      李永鸿    

电  话:23992422  23992522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

相关资料下载:

具备进入地铁三期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合格供应商库资格的企业(初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