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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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运营分公司一期地铁车辆空调机组风机委外维修项目

时间:2012年04月10日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询价方式对一期地铁车辆空调机组风机委外维修项目选取承包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内容

    对地铁车辆空调机组风机进行解体、部件清洗、电机定子绕组检查、电枢绕组检查、绕组表面浸F级防潮绝缘漆、转子动平衡校正、轴承更换、密封件更换、电机干燥、部件修复、除锈、补漆、风机装配、风机振动测试及动平衡校正以及相关维保售后服务及质保等工作,工程量清单详见询价文件第四部分。

2.项目范围

    一期地铁车辆空调机组共计110台风机。

3.预计开工、完工时间和特点

每批风机(48台)维修工期12天(日历天) ,以风机移交日期为准,总工期28天(日历天),预计2012年7月30日开工,2012年完成110台风机维修并通过业主验收,2012年12月31日完工。

4.挂网信息

    本项目在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及深圳地铁网上挂网公告,有兴趣的承包商可在上述网站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5.报价人资质要求

    (1) 承包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或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涉及机电设备生产、机电设备维修、机电维修、电机维修或机电相关技术服务;

    (2) 承包商必须具有地税局或国税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3) 承包商具备机电设备维修经验或相关行业业绩(或具有同类项目经验),并提供同类项目¥10万元以上的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4) 承包商在深圳地铁项目或其他用户项目中没有不良记录;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和转包服务。

6.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综合楼B座309室。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合格承包商除外)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7.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12年4月11日至4月18日(节假日除外)。

8.报价文件的内容

    包括商务技术卷(A卷)和价格卷(B卷),详见询价文件第五部分。

9.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2年4月27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计划经营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309)。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0.现场踏勘

    如果报价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须提前一天通知业主,业主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报价人自理。

11.谈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2.评审原则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询价文件第三部分)。

13.其他注意事项

    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4.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车辆部、计划经营部

传真:0755-88960233 、88960579

邮编:518040      

电话:88962638、88960178

联系人:黄清健、赵鑫云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12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