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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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12年度宣传品制作项目

时间:2011年12月14日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询价方式对2012年度运营宣传品制作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本项目的主要内容是针对运营分公司范围内的宣传板报、横幅及零星的一些宣传品的排版设计、制作、送货、安装及维护工作,数量和规格详见附表:供货清单。

1.2项目范围/概况

本项目的送货安装维护范围涵盖竹子林、蛇口西、前海及塘朗的各车辆段,罗宝线、蛇口线、环中线所有地铁站及后海停车场。

1.3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当日起。

1.4报价人资质要求

A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B  具有经年检的合法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涉及喷绘、广告业务、广告招牌、数码打印设计、企业策划或工艺美术设计,具有地税局和国税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C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1.5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计划经营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309。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合格供应商除外)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6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1 年1214日至12月 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7报价文件的内容

包括商务技术卷(A卷)和价格卷(B卷),

1.8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11227 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计划经营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309)。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9谈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10评审原则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11其他注意事项

A.取得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做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12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党群工作部、计划经营部

传真:0755-88960355 、88960579

邮编:518040      

电话:88960516  88960577

联系人:史女士    许女士

 

附件:供货清单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1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