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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运营分公司2011年5月设备工器具(平板电瓶车)采购询价公告

时间:2011年06月07日

我司拟采购一批生产物资,欢迎国内有供货能力的合格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询价内容:深圳地铁运营分公司2011年5月设备工器具(平板电瓶车)采购及相关服务。
2、索取询价文件时间、地点
有意向的合格报价人可从2011年6月7日至6月1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314室领取询价文件。如果是初次合作的供应商,如果是法人代表本人领取,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公司简介;如果是授权代表领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授权证明。
3、报价截止时间、地点: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1年6月20日下午6: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314室(如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4、报价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企业;
(2)报价人注册未满一年的(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报价截止时间),其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3)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或与我司五年内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的或正与我司进行诉讼、仲裁的,其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4)在地铁项目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5、本次询价共1项,单个项目包报价必须100%响应,如有缺漏项,其该项目包报价无效。
6、比选原则:在满足技术要求的情况下整个报价总价最低价中选为原则。
7、其他注意事项
(1)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询价人作出书面说明,否则,询价人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询价人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8、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进行查询。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分公司运营综合楼B栋314物资部
传真:0755-88960558    邮编:518040
联系人:庄生先,电话:0755-88960530
电子邮箱地址:szdt2009@sina.com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附件:采购清单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1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