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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坑梓开发项目贷款合作业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2年09月29日

深圳地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坪山坑梓开发项目贷款合作业务(以下简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招标公告公布资质要求的银行参加招标。

 

一、 项目名称

坪山坑梓开发项目贷款合作业务

二、 招标内容

1.招标人拟选聘合作银行为坪山坑梓开发项目含人才房提供5年期项目贷款,贷款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2.贷款资金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可用于支付项目含人才房的开发建设资金等用途。

3.拟聘1家合作银行为项目提供贷款服务

三、服务期限及招标控制价格

坪山坑梓开发项目贷款期限为五年期。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最终约定为准。

利率执行标准:本项目采用浮动利率,贷款期内锁定以1年期LPR为基准的基点调整数,中标银行的基点调整数报价即为项目贷款的最终报价。每笔贷款放款时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发布的1年期LPR及中标银行的基点调整数确定贷款执行利率,贷款执行利率每3个月根据最新LPR进行调整一次。

利率报价上限及原则:以年利率3.85%作为报价的上限,投标人就年利率进行报价并进行评分,最终报价折算为按开标当月最新一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1年期LPR计算的基点调整数作为贷款的执行利率标准。

招标人不接受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间接费用。

 

四、相关要求

1.项目贷款不提供土地抵押、不提供股权质押、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连带责任担保。

2.本项目不接受贷款行作为项目的全部销售回款的唯一监管行;贷款行对项目销售回款的监管应首先满足住建局及其他政府有权监管机关对销售回款的监管要求。

3.项目贷款还款方案应至少存在一年宽限期。

4.项目贷款提款期至少36个月。

5.在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根据招标人的资金需求,按时、按需提供项目贷款资金,贷款的提款、支付应具有便捷性和可操作性。

6.如中标银行中标后未能履约,招标人将视情节轻重将其行为纳入银企合作绩效履约评价,禁止参加后续连续两次地产类招标或比选项目,招标或比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业务,账户比选等。

7.中标银行需在招标人公布中标结果之日起2个月取得所在机构的正式批复,超期即视为自动放弃本贷款业务,招标人将视情节轻重将其行为纳入银企合作绩效履约评价,禁止参加后续连续两次地产类招标或比选项目,招标或比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业务,账户比选等。

8.中标银行需在取得批复后1个月内完成与地铁集团的合同谈判并就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招标人保留与中标人就合同内容进行谈判的权力,若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未能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在合同谈判阶段废除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9.项目贷款合同应基于双方平等的基础上签订,且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三篇“合同主要条款要求”的相关约定。

 

五、工作方式及时间要求

(一)工作方式:中标银行为项目提供贷款服务。同时各确定2家银行为备选银行,在中标银行不能如期提供贷款服务时由备选银行按排名依次启动相关贷款合作业务。

(二)时间要求:中标银行需在招标人公布中标结果之日起2个月内取得所在机构项目批复文件,超期即视为自动放弃本贷款业务并由招标人记录投标人不良记录。
 
   六、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银行机构,并具备发放项目贷款资质。

2.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项目投标人须为全国性银行机构在深圳设立的分行。

(二)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至少满足以下三项业绩指标中的任意一项:

1. 投标人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报告显示的总资产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亿元。

2.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或深圳地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开户银行。

3. 已购买深铁集团旗下商办物业(以签订的认购书或销售合同为准)或为地铁集团旗下商办物业推介客户并成功认购的金融机构(由经办部门与营销策划部确认后在评标时提供名单)

备注:第3项业绩指标在评审时以经办部门与营销策划部确认并在评审现场提供给评委的详细名单为准,不需要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

(三)存在以下情况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投标:

1.自截标前三年以来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直管单位有过诉讼、仲裁史,且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或辩论理由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的;

2.正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进行诉讼、仲裁,且在截标之日前未达成和解或纠纷化解的;

3.在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地铁集团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4.自截标前三年以来在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合同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记录,或履约评价等级为D ,或者有对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声誉造成损害行为的。

5.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比选。

七、投标时间、地点

序号

内容

时间安排

备注

1

发布招标公告(发标)

2022年9月29日

深铁招采网”、“深圳阳光采购平台”、“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深铁置业订阅号同时发布

2

截标

2022年10月17日10:00

递交文件时间按各参选单位的文件(以纸质参选文件或线上参选文件两者孰先的)递交时间为准

1.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地铁大厦深圳地铁智能评定标中心

2.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平台:深圳地铁智能招采管理平台(https://cg.shenzhenmc.com/)

3

开标

2022年10月17日10:00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地铁大厦深圳地铁智能评定标中心(请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方可入内)

4

评标

2022年10月17日10:00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地铁大厦深圳地铁智能评定标中心(请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方可入内)

注:以上地点时间有可能变动。如有变动,以招标人的最新通知为准。

若投标人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或内容相冲突,以提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时间或内容为准。

 

   八、 投标所需材料

1. 根据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深圳地铁智能招采管理平台(https://cg.shenzhenmc.com/);

2. 如递交投标文件的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负责)人,须携带法定代表(负责)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负责)人,除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九、 投标联系人

联系人: 吴小姐 陈小姐

联系电话: 0755-89987409,0755-89987525

 

深圳地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坑梓开发项目贷款合作业务招标文件.pdf


 

深圳地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