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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科技大厦类REITs项目计划管理人及承销商选聘招标公告

时间:2022年09月16日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科技大厦类REITs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招标公告公布资质要求的机构参加标。

一、 项目名称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科技大厦类REITs项目

二、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选聘计划管理人1名,计划管理人同时作为本项目的主承销商;同时选聘2名联席承销商采用承销商竞争性销售的模式。各方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计划管理人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覆盖财务、项目经营状况等多方面;

2.负责设计完整、合理且能切实落地实施的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结构、交易流程和发行方案等;

3.负责并组织相关专业机构起草、审核项目发行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发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计划说明书、评估报告、标准条款等文件,根据发行进程将项目发行文件提交交易所、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相关文件;

4.负责与交易所沟通,申报项目发行,获取交易所关于项目发行的无异议函;

5.负责项目路演推介,完成该项目产品销售,并完成项目专项计划设立

6.根据招标人要求,就项目发行相关事宜提供咨询、建议;

7.项目成功发行后,负责管理项目并提供存续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兑付、信息披露等。

8.在联席承销商未能提供余额包销的情况下,计划管理人需对全部发行额度提供余额包销。

(二)承销商工作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按本项目计划说明书披露的发行方案开展发行销售工作,并对产品提供余额包销服务;

2. 本项目的计划管理人同时为主承销商,作为本项目的薄记管理人,并牵头组织本项目的承销工作在联席承销商未能提供余额包销的情况下,计划管理人需对全部发行额度提供余额包销;

    3.本项目采用竞争性销售方式,其中主承销商需至少承接10%的销售任务,其余90%额度由3家承销商采用竞争性方式进行销售;各承销商的余额包销比例按主承销商40%,联席承销商各30%确定。

三、服务期限及招标控制价格

(一)服务期限:计划管理人服务期限为自中标之日起至本项目REITs产品结束之日

承销人服务期限为自中标之日起至本项目专项计划设立并完成交割之日止。

(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计划管理人服务费率报价上限为:项目实际发行规模的千分之二(即0.2%);此项报价为首次发行至第一个开放期(3年)的服务费收取标准;如项目在第一个开放期转售成功,投标人可与招标人就下一个服务期的服务费收取标准进行协商,原则上不高于首次发行费率标准;以上价格均为总价包干,于项目发行成功并交割完成后一次性收取。在本次类REITs项目成功发行前的一切前期沟通、上报阶段均不支付任何费用。

2. 本项目承销商承销费率报价上限为:各承销人实际承销金额的万分之八(即0.08%)。本项目采用承销商竞争性销售方式发行,其中主承销商需至少承接10%的销售任务,其余90%额度由3家承销商采用竞争性方式进行销售;各承销商收取的承销费=实际承销金额*承销费率。如出现投资人未明确其申购金额在各家承销商之间的分配比例的情况,则按各承销商的余额包销比例对该部分申购金额进行分配。以上价格均为总价包干,于项目发行成功并交割完成后一次性收取。

四、工作方式及时间要求

(一)工作方式:中标计划管理人机构为项目提供发行服务,担任计划管理人和主承销机构; 中标联席承销商机构为项目提供承销服务。

(二)时间要求:计划管理人服务期限为自中标之日起至本项目REITs产品结束之日

承销人服务期限为自中标之日起至本项目专项计划设立并完成交割之日止。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办理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

2.满足以下三项业绩指标的任意一项的金融机构:

1)2017-2021年交易所债券承销规模超3000亿元(含);

2)2017-2021年交易所ABS发行管理规模超1000亿元(含);

3)2017-2021年交易ABS承销规模超1000亿元(含)

3.近三年不存在因违规行为被监管机构处以不受理类REITs产品业务的行政监管措施;

4.若投标人其资管牌照在其子公司,则需出具授权书授权其子公司办理计划管理人事项,评分结果其投标人排名第1启用

(二)其他要求:

存在以下情况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投标:

1.自截标前三年以来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直管单位有过诉讼、仲裁史,且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或辩论理由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的;

2.正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进行诉讼、仲裁,且在截标之日前未达成和解或纠纷化解的;

3.在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地铁集团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4.自截标前三年以来在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合同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记录,或者有对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声誉造成损害行为的履约评价为D级的

5.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招标。  

 六、投标时间、地点

序号

内容

时间安排

备注

1

发布招标公告(发标)

2022年9月16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深铁招采网”、“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同时发布

2

截标

2022年9月27 10:00

(实际投标时间按各投标单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1.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地铁大厦深圳地铁智能评定标中心

2.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平台:深圳地铁智能招采管理平台(https://cg.shenzhenmc.com/)

3

开标

2022年9月27 10:00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地铁大厦深圳地铁智能评定标中心(请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方可入内)

注:以上地点有可能变动。如有变动,以招标人的最新通知为准。

若投标人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或内容相冲突,以提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时间或内容为准。

七、投标所需材料

1. 根据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深圳地铁智能招采管理平台(https://cg.shenzhenmc.com/);

2. 如递交投标文件的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负责)人,须携带法定代表(负责)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递交投标文件的不是投标人法定代表(负责)人,除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八、 投标联系人

联系人: 吴小姐 陈小姐

联系电话: 0755-899874160755-89987394

附件1: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科技大厦类REITs项目计划管理人及主承销商选聘招标文件-发布版(1).doc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