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深圳地铁2022年31辆新增机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1.2项目范围/概况
深圳地铁2022年31辆新增机动车保险服务采购 。
1.4 服务期或交货期
365天(日历天),预计2022年3月2日开始,2023年3月1日结束。
1.5报价人资质要求
A必须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
B投标人须为在深圳市有受理理赔、支付业务的保险公司(包括总公司,分公司,中心支公司,营销服务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在深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财产保险业务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副本加盖公章;
C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母、子公司(集团)只接受一家投标,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投标。[注]: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或合同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记录正处在我市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期、警示的或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或被业主列入业主不良诚信行为名录的报价人且正在处罚期的将不被接受。
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
1.6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地铁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合格供应商除外)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7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22年 1 月 28 日至 2 月 16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8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 22年 2 月 28 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地铁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10审核原则
1.11其他注意事项
A.取得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2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地铁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线网管控中心、合约法律部
电话:、88960178、88960129、88960030
联系人:李工、魏工、唐工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