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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生产用车项目(2022年度)询价公告

时间:2021年10月22日

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生产用车项目(2022年度)询价公告

 

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生产用车租赁项目(2022年度)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生产用车租赁项目(2022年度)

1.2项目范围

租赁3台汉兰达20212.0T四驱豪华版中型SUV生产用车使用服务

1.3项目预算:人民币39万元

1.4服务期限

服务期395天,计划从2021121日至202212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1.5报价人资质要求

A.报价人必须是国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B.报价人的经营范围涉及汽车租赁业务经营;

C.报价人应提供201711日以来至少一份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9万元的汽车租赁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集团)只允许一家报价。

1.6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白石路侨城东车辆段综合楼622房)。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7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211022日至10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8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21119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白石路侨城东车辆段综合楼622房)。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9审核原则

最低价法

1.10其他注意事项

A.取得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1本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魏工

电话:0755-88959591

 

 

                                         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0211022